(1998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令第22号发表 凭据2012年1月16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修削〈黑龙江省农业死板事变治理划定〉等20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一次修订 凭据2013年11月6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废止和修削〈黑龙江省履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等25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二次修订 凭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废止和修削〈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履行门径〉等70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三次修订 凭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废止和修削〈黑龙江省州里船舶和渡口安宁解决门径〉等31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四次修订 凭据2018年5月21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修削〈黑龙江省农业植物检疫履行门径〉等31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五次修订 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
第三条本门径所称都会道道是指正在都会经营区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必然技能条款的道道、桥梁及其从属步骤。
市(含行署,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国民当局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分(以下简称市政部分)主管本都会经营区内的都会道道解决作事,并监视履行本门径。
第八条都会道道正在保修期内呈现工程质地题目,或者因都会道道工程质地产生的不测事变所形成的耗损,由施工单元承当修复或者补偿,其他相合仔肩单元担负相应的连带仔肩。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分该当按照相合的国法、法则和质地验收评定例范对都会道道的施工质地举行监视搜检。
第十二条地下管线产权单元和都会道道养护维修仔肩单元该当树立放哨轨造,发觉都会道道道面上的管线从属步骤缺失或者损坏时,该当采纳有用的防护步调,并正在24幼时内由产权单元举行补缺或者修复。
都会道道养护、维修专用车辆践诺做事时,正在包管交通安宁流利的情景下,不受行驶途径、偏向和期间的局部。
第十四条市政部分践诺道政解决的职员践诺公事时,该当佩带省修筑行政主管部分同一造发的标识,并持证上岗。
(五)正在桥梁上架设压力正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第十六条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都会道道地下管线呈现漏水、漏气等事变的,仔肩单元或者仔肩人该当当即机合抢修,并正在24幼时内清扫产生事变的道面上的积水、积冰或者异物。因都会道道地下管线漏水、漏气等事变激励的其他事变所形成的耗损,由事变仔肩单元或者仔肩人补偿。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遵从《条例》第二十八条的划定,正在都会道道行驶时,该当采纳安宁防护步调;对都会道道形成损坏的,该当加倍补偿。
第十九条任何单元和片面不得私行占用或者发掘都会道道;确需占用或者发掘的,该当报经市政部分和公安交通解决部分容许,领取《且则占用道道许可证》或者《发掘道道许可证》,并遵从划定缴纳都会道道占用费或者都会道道发掘修复费后,方可占用或者发掘。
(四)申请的且则占道步骤高度与界造约造物间距比少于1∶1.5的,或者距铺装的人行道侧石间距少于2.5米的;
第二十二条市、县国民当局该当肃穆独揽占用都会道道动作集贸商场;确需占用都会道道动作集贸商场的,该当遵从国度划定收取都会道道占用费。
第二十三条都会经营订定或者修编前修筑的,正在都会道道经营独揽区内依然征用的土地上的造造物或者修建物,不收取都会道道占用费,但不得改动原有效途。
第二十四条正在都会道道局限内,正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景下,市政部分和公安交通解决部分能够施划泊车泊位。除免费泊车泊位表,都会泊车泊位解决单元该当遵从划定向市政部分缴纳都会道道占用费。
第二十五条经容许占用都会道道的园地或者步骤,该当遵从容许的名望、面积和机合扶植,不得私行出租、让渡或者改动用处。
且则占用都会道道期满后,占用单元该当实时算帐占用现场,还原都会道道原状,铺装临街的地面,并该当领受市政部分的搜检验收。
第二十六条且则占用都会道道的刻日最长为1年。占用期满因迥殊情景需求接连占用的,该当正在期满前2个月内,遵从本门径第十九条的划定从新料理审批手续,除且则筹办供职性步骤及公益步骤表,加倍征收都会道道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遵从《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划定,正在新修、扩修、改修的都会道道交付应用后5年内,以及正在大修的都会道道完毕后3年内发掘都会道道的,该当加收2倍都会道道发掘修复费。
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都会道道禁挖期。因迥殊情景确需正在禁挖期发掘都会道道的,该当加收4倍都会道道发掘修复费。
第二十九条都会道道的养护、维修仔肩单元该当遵从划定的刻日和质地规范,回填和修复发掘的都会道道。回填和修复时,市政部分该当举行现场监视。
第三十条都会道道占用费和都会道道发掘修复费该当专款专用,任何单元和片面不得挤占、移用或者减免。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门径划定,有下列行径之一的,由省修筑行政主管部分、市政部分或者其他相合部分责令限日勘误,并予以下列科罚:
(一)违反本门径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六条划定,未实时修复损坏的都会道道,清扫积水、积冰以及其他异物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门径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划定,未博得《且则占用道道许可证》占用都会道道,或者超期占用都会道道未从新料理相合容许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博得《发掘道道许可证》发掘都会道道的,遵从发掘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得高出2万元;
(五)违反本门径第二十三条划定,改动原有效途的,筹办性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非筹办性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门径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划定,未按容许的名望、面积、机合扶植占道步骤,或者私行出租、让渡、改动占道步骤用处的,遵从占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七)违反本门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划定,未实时算帐占用现场,修复、铺装占用的都会道道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门径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划定,未遵从容许的名望堆放施工原料,或者未实时清运弃土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省修筑行政主管部分或者市政部分履行行政科罚时,该当遵从《中华国民共和国行政科罚法》的划定践诺。
过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推行行政科罚决计的,市政部分能够依法申请国民法院强造践诺。
(一)道道:车行道、人行道、道肩、边坡、边沟、群多广场、泊车泊位以及依然征用的都会道道修筑用地;
(二)道道从属步骤:道道照明、道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分隔栏、安宁岛等,不包含:交通指示灯、交通岗位、交通标线、交通指示牌;
(四)桥梁从属步骤: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梯、桥名牌、限载牌、收费亭以及桥梁安宁庇护区局限内的水域或者陆地。
(1998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令第22号发表 凭据2012年1月16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修削〈黑龙江省农业死板事变治理划定〉等20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一次修订 凭据2013年11月6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废止和修削〈黑龙江省履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等25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二次修订 凭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废止和修削〈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履行门径〉等70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三次修订 凭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废止和修削〈黑龙江省州里船舶和渡口安宁解决门径〉等31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四次修订 凭据2018年5月21日《黑龙江省国民当局合于修削〈黑龙江省农业植物检疫履行门径〉等31部省当局规章的决计》第五次修订 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