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温州绿心·生态三垟”生态情况导向的斥地(EOD)项目---湿地清淤治水工程监理招标通告及招标文献实行窜改解释:
1、本项目取缔“海表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务必是正在“浙江省水利修立商场音信”上依然公示的授权委托人”的央求,且投标人无需供应海表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正在“浙江省水利修立商场音信”公示的网页打印件。
2、招标文献第34页“第四章 合同条目合花式”-“第二局限 专用合同条目”-“监理效劳酬金”-“2、支拨结算”中:“施工监理费采用费率准备,监理结算价按以下式样确定:施工监理费结算价=现实监理的工程实质造价(工程结算造价)×监理费率;(监理费率=施工监理费签约价÷4725.54万元×100%)。”
窜改为:“施工监理费采用费率准备,最终监理结算价按以下式样确定:最终结算监理酬金总价(即监理费结算价)=监理限度内一起工程用度结算价×中标监理费费率(中标监理费费率=施工监理费签约价÷4725.54万元×100%),且最终监理酬金总价不堪过中标价。”
3、招标文献第34页“第四章 合同条目合花式”-“第二局限 专用合同条目”-“监理效劳酬金”-“(2)施工监理费的支拨”中:“保存金总额为施工监理费合同价的1.5%”。
鉴此,颁布第1号窜改、澄清(答疑)纪要(共1页),本窜改、澄清(答疑)纪要为招标文献的构成局限,与招标文献有纷歧概之处,以本窜改、澄清(答疑)纪要为准。